2月26日,周偉思(中)被帶入審判庭。新華社發
  26日,被網民稱為“20億村官”的深圳龍崗南聯村村官周偉思,因涉嫌在當地舊城改造項目中收受5600萬元的巨額賄賂,被控涉嫌受賄罪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、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,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。
  做“官”前已成巨富
  此前,有網友在網絡論壇上發帖稱,周偉思任職村主任期間,利用職權便利,非法變賣霸占村委集體土地,擁有私家住宅、別墅、廠房、大廈超過80棟,豪車超過20部,據初步統計,現時周主任的資產最少超過20億元人民幣,引發熱議。
  負責周偉思案的檢察官說,周偉思,在基層來說,確實是個能人。據介紹,周偉思只有初中學歷,卻有敏銳的商業眼光,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擺攤販賣海鮮、青菜等,後來成了包工頭,大量買地圈地、蓋房出租,甚至形成了成片的商業樓和工業區,成了村裡的“房地產大亨”。
  既涉受賄又涉行賄
  公訴機關資料顯示,周偉思,原是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辦事處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、常務副站長,深圳市龍崗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,曾任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辦事處南聯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,因受賄、行賄嫌疑,於2013年1月24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;因涉嫌犯有受賄罪、行賄罪,於2013年2月7日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,次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執行逮捕。
  因為當時的網帖社會影響巨大,不少人現在提起周偉思都會叫他“村官”,但是檢察官表示,周偉思的“村官”的身份界定有一定“複雜性”。
  據檢察官介紹,2004年深圳全面城市化後,村委會改為社區居委會,原任村委會主任的周偉思擔任了居委會主任。作為居委會主任兼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長的周偉思,2007年起又被任命為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、常務副站長,協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,在其依法從事公務期間,屬於“國家工作人員”;而其另一重身份——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、股份公司副董事長,從事的是基層自治管理工作,又不屬於“國家工作人員”。
  檢察官強調,周偉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條件收受好處費的行為,分別觸犯了受賄罪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這兩個罪名。
  檢察官表示,周偉思還涉嫌單位行賄罪。其在擔任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期間,為使違規建設的南聯股份合作公司統建樓順利建成並通過檢查,多次送給深圳市龍崗區城管局副局長兼龍崗區土地監察大隊大隊長、龍崗區查違辦副主任何某共計港幣20萬元。
  據《羊城晚報》  (原標題:深圳 20億元村官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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